既然都有人會贏,為什麼不能是你~
—— 今天下午晚上兩個顧問案結束後,載著顧問小夥伴回蘆洲,路上新夥伴問我,為什麼不少老闆要找我問法律,你的法律專長是什麼?
『我的專長就是我很了解被告的心理。』 『蛤?什麼意思~』
『打比方,你被告500萬,收到一張起訴狀,你會怎麼辦?』 『找律師諮詢~』
『然後勒?』 『當然諮詢完還是聽不懂啊,只能委託或是在找律師問~』
對,這就是普遍大多數人的窘境,被告慌了、又看不懂、又聽不懂、也不知道遊戲規則….
我是過來人,所以很懂老闆被告後的困境~
—— 律師是當事人的代表,就算你作奸犯科,你請了律師他也會幫你辯護。
10個律師可能會說出11個不同切入方向,但只要你簽了委托書,他就有義務幫你打官司。
所以你找律師諮詢時,律師只有一個目的-簽委托書。只要簽了委托書,他才有資格站上對戰台與對方律師對仗,才有輸贏的可能,不簽永遠不知道輸贏。
那我怎麼知道這個律師好不好?
法律並不科學,科學講究再現性,法律有太多因素導致再現性不高,像我一樣的官司,有時判輸、有時判贏。
輸贏有時不是律師的工作,律師是你的翻譯機,幫你把法律條文翻譯給你理解,幫你把證據整理給法官促使下對你有利的判決。
輸贏不是選了律師就沒事了~
—— 法律人自有一套行內人的邏輯推演過程
行內人的邏輯推演過程=提出證據->認定事實->法條適用->下判決
雙方當事人+律師提出證據,構成事實說服法官。法官的工作,依據證據力判斷認定事實為何後,再依照法條適用下判決輸贏。
真相只有一個,這是卡通才會出現的理想。
當雙方為了自己本身的利益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話時,法官沒有時間把整個100個證據一一做比對,整理出一個完全符合100個證據的『認定事實』,法官『認定』時,可能只會用到80個,另外20個無法匹配,這是很正常的。
因為犯人有說謊的權利,又會加深真相探尋的困難。
為了『效率』,法官就會以此『認定事實』下判決,這就是法律中最不科學的地方。
—— 被告不要怕~
我們要做的就是跟律師一起好好說話給法官,讓法官下對你有利的判決。過來人給你10點建議~
1.看狀-你不看沒人會幫你看,請自己看清楚對方書狀上被告的法條、理由、事實。
2.整理-最了解事實的一定是當事者,先整理『案發事實大事記』。
3.收集-收集一切可收集的證據(對話、錄音、書信、照片、實驗…),因為第一時間收集可以有最多資料,隨著時間經過會越來越難收集。
4.諮詢-列問題,約律師諮詢,請律師解惑,找一個願意幫你理解問題跟給出方向的律師。
5.委託-簽委托書前,聽律師講訴訟策略,要如何幫你贏的策略,簽了就相信律師一定會幫你,不要疑神疑鬼。
6.支援-依照律師策略,提供一切能幫你贏的證據跟資料,若不確定問你的律師能不能用,或什麼你沒想到的證據幫忙整理。
7.冷靜-進入司法程序後,雙方不會有好話,對方只會想盡辦法激怒你犯錯,不要陷入陷阱。
8.角色-善用你當事人的身份角色,有些切入點可以透過陳報狀寫給法官,律師反而不方便切入,讓對方犯錯你也會贏。
9.耐心-官司一個審級,平均耗時一年四個月,上訴又在跑一次,整個跑完要很多年,繼續賺錢養家、保持健康運動,該幹嘛就幹嘛不要被影響。
10.感動-辯論庭最後一定會問被告有沒有想說的,請一定要善用這段關鍵時刻去好好說話,只要法官想判你贏你就贏了。
很建議可以去上法律學分班,培養法感跟知道整個遊戲規則,未來可以幫助自己跟親朋好友們。
要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~
#勝解 #被告心理 #真相只有一個 #既然官司都有人會贏為什麼不能是你 #逆境顧問呂炳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