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第一、老闆第二、專案負責人第三
前一陣子有朋友介紹一個賣茶的老闆來找我聊聊,老闆是老茶行的第四代傳人,因為傳統茶的銷售不易,所以轉型賣香氛茶,而因為產品很有特色及話題性參加了很多潮流快閃聚會。
但最近股東覺得獲利不佳,想要轉型做其他更有獲利的產業,但老闆覺得可以繼續拼搏,問我該怎麼辦?
我問他,你們股東間是合資還是合夥?還是沒討論清楚?
什麼是合資? 公司就是為了解決消費者某個問題而存在,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股東共同出資成立公司賣這個解決問題的方案。例如:我們為了成立賣茶公司所以集資100萬成立公司來賣茶。
什麼是合夥? 由兩人以上組成,合夥資產為共有,經營、盈虧分配依照契約或民法來決定,而非公司章程。例如我們合夥100萬再來討論要不要開賣茶公司。
一般創業都是合資公司,負擔有限責任。而合夥就會是對組織負擔無限責任,請千萬不要用。我們開公司就是合資不是合夥。
所以正確順序是,公司是為了解決『潮流快閃聚會的現場調飲香氛茶』而成立公司,這應該是股東間第一優先要討論的。如果這方面不同意,股東就有兩個選擇繼續投資或撤資。
接下來,才會討論老闆的想法,傳統茶的轉型。是不是能夠在現場調飲的當下順帶販售茶葉、或是透過快閃活動增加會員回購。
最後輪到專案負責人,如何增加現場業績、電商業績,如何繼續拼搏下去。
聽完老闆就要回去找股東好好聊聊~
最近常遇到這個價值觀的落差,給大家參考。 物有本末、事有終始、知所先後、當你知道順序你就離道更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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