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有人開咖啡館時跟我說,大丙我只想開一間不賠的咖啡館,要怎麼做?
我都會提醒他,公司法第一條是在說什麼? 第一條本法所稱公司,謂 以營利為目的,依照本法 組織、登記、成立之社團 法人。 公司經營業務,應遵 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, 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 為,以善盡其社會責任。
公司就是一台『現金製造機』,由現金出發,買了流動資產後,放進固定資產現金製造機,經過公司這個組織系統就要轉出業績,變回現金~如果現金買貨賺不回現金,公司還能是公司嗎?
『現金製造機』一般來說有三種
- 投入A經過『組織』 產出B
- a 附加V增加『價值』,產出A=a x V
- 可『重複』的系列性活動
這三種商業的本質就在:效率、分工、價值。 A. 組織夠不夠有效率產出 B. 附加價值夠不夠。 C. 分工能不能有效分攤功能及風險
透過商業本質上的『目標』設定,搭配『願景』、『團隊』、『資金』上 這台『現金製造機』不賺錢也難,是吧~
#壽司為何轉來轉去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