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衰的老闆,還在衰ing...
上週去接受光芹姐的採訪時,光芹姐驚訝的說怎麼刑案的時候都沒查清楚,而民事就希哩呼嚕地判下去了!對~我遇到的就是這種情形~
A、『親愛的法官』,法醫說刺頸動脈會噴血, 但您卻信謝說殺人沒『血跡』!
B、『親愛的法官』你說謝說消失的短短時間就是去下藥殺人,但是案發地光來回一趟就要14分鐘,還要來回跑兩趟扛您所謂的『雙眼緊閉、昏迷不醒』的兩人,您辦得到嗎?下藥殺人當賽跑,技術高超無血跡?
C、『親愛的法官』你說謝殺人後短裙換長褲,店家沒發現是失職,但是謝下班後坐石頭上發呆2個多小時,並將長褲『換短褲』騎車離開,您卻說換衣與下藥殺人無關,謝說坐石頭上發呆沒事換短褲, 您也信?不就是因為殺人噴血跡才在寒天戶外脫褲換短褲嗎?
D、『親愛的法官』你說水果刀是殺人工具,但是身穿短裙, 還要賽跑殺人無血跡, 到底水果刀要藏哪裡? 不會掉出來露餡嗎?
E、『親愛的法官』你說19:30坐在位子 精神不太好 叫做昏迷,20:00 坐位子上 閉眼 也叫做昏迷 (捷運上很多人昏迷 好恐怖啊!!!), 問題是您所謂昏迷的人, 20:30離開後, 竟然醒了 ,不只會走路,還會打招呼,還記得左手帶走啤酒, 還回頭和附近店家打招呼, 你說店內昏迷一小時(19:30-20:30) 店家要負責, 但卻不問為何20:30後, 你稱昏迷的人為何變清醒了???
F、『親愛的法官』你說胃中有2-3小時食物一定是20:30-21:00被殺,明明死者當天就親口說 記錯滿月酒席時間, 所以還沒吃晚餐,離開後要去隨便吃吃,你卻硬說死者胃中的食物一定是6:30吃的, 你到底是哪隻眼睛看到的?
8年多前,我因謝的青菜說說, 隔天翻供(謝還嘲笑檢察官 你去查查就知道 我在說謊), 但瞬間我變成殺人嫌疑犯, 店面被封鎖一個月, 人生豬羊變色。當時刑事法院承認有錯, 殺人的是謝還我清白。
如今,卷宗中充滿下班後下藥殺人的科學證據,法院卻以刑事謝說上班時下藥殺人的說詞判決民事, 法院判決大咧咧的說『卷宗內雖沒有下藥咖啡的人證、物證、事證,不代表就沒有在咖啡店內喝下藥的飲品』(108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77號 P12),但明明證人說桌上沒有咖啡杯,實驗也證明沒有下藥的咖啡(外觀不符, 口感不佳, 法官你可以自己做實驗看看 5顆藥丸抹粉 加到熱水或咖啡或藥水中, 看看你家小孩看不看的出來藥水加入藥粉, 安眠藥不溶於水, 陳又沒弱智,為何會喝下??? ),您卻說在店內有喝飲品,只是沒看到,只是被移動,只是被收走,那你的飲品證據在哪裡呢?
天啊!我們的司法今天可以用不存在的證據判我輸,會不會有一天用不存在的人事物讓你冤獄呢?更何況民事舉證責任在告訴人而非法院(當事人進行主義),民事法院自己跳下來球員兼裁判,司法的程序正義何在?
司法的威信,不是建立在不會錯,而是建立在有錯會改,這樣的司法才是我們尊敬的司法,希望我們有機會給司法一個肯定。~BY 徐自強練習題
#需要大家幫忙分享 #真相只有一個 #喚醒正義 #良心